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9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18日報道,日本東京國稅局指出,軟銀集團在2012-2015財年的4年內,合計漏報收入約55億元人民幣(約939億日元)。
知情人士指出,漏報的是軟銀集團收購的海外企業(yè)在避稅港百慕大群島的子公司收入。而東京國稅局認定,軟銀集團位于百慕大群島的子公司是無實際業(yè)務的皮包公司。
報道稱,近千億日元的漏報實屬罕見,軟銀集團已對申報額做出修正,其中,僅百慕大子公司未申報的收入高達747億日元,還包括出售集團股票等造成賬目記錄錯誤。東京國稅局認為,軟銀集團主觀上并無偷稅漏稅意圖,因此不會對其征收罰款,但軟銀集團需補交相關稅金,抵消過往盈利后,需補交37億日元稅款。
據了解,軟銀集團分別于2013年和2014年收購了美國移動通信巨頭Sprint和手機批發(fā)商Brightstar,這兩家美國公司在避稅天堂百慕大群島注冊了一些子公司,從而轉移利潤降低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