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鄭州警方首次對被查處到的四名違法在嚴管街上行駛的渣土車司機予以治安拘留,對渣土車等重型貨車交通違法行為采取更嚴厲的查處措施。
一段時間以來,渣土車等重型貨車闖紅燈、闖禁行、逆行、上高架橋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突出,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隱患,也造成環(huán)境污染。為創(chuàng)造良好交通環(huán)境,鄭州市一直以來對渣土車交通違法進行查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查處手段僅限于罰款扣分,不能起到更大的震懾教育作用。
2019年4月29日,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城市管理局、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等三局委聯(lián)合發(fā)布《關(guān)于進一步加強嚴管示范路秩序管理的通告》,對“九主”、“五快”嚴管示范路上渣土車等重型貨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綜合整治行動。對渣土車、水泥罐車運輸過程中不作密封、包扎、覆蓋,造成泄露、遺撒的;闖入嚴管示范路的;沖闖限高桿,或者以破壞、控制等手段通過限高路段的;鄭州市人民政府啟動重污染天氣的預(yù)警后,渣土車、水泥罐車仍上路行駛的,由屬地公安分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從嚴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人阻礙執(zhí)行公務(wù)的,公安部門依法從嚴懲處。為渣土車等重型貨車交通違法行為更嚴厲的查處提供了法律依據(jù)。
5月3日深夜,鄭東公安分局和交警六大隊聯(lián)合,在鄭東新區(qū)北三環(huán)開展查處行動。為確保查處效果,鄭東公安分局局長張予西統(tǒng)一部署,交警六大隊與公安分局共同商討制定渣土車等重型貨車聯(lián)合整治方案,先由便衣組摸清渣土車的運行軌跡,駕駛員的工作模式,由交警路面查處,然后移交公安分局予以嚴厲的治安處罰。
當晚22時許,駕駛員丁某駕駛豫A8307R號重型貨車載渣土,未密閉覆蓋伴有拋灑闖入嚴管示范路北三環(huán),在便衣組的通報下,交警將其攔截,取證后將涉嫌違法的駕駛員丁某移交鄭東分局龍湖派出所民警進行治安處罰。5月4日凌晨又相繼查獲了三輛闖入嚴管示范路的渣土車,在固定證據(jù)后同樣移交公安分局進行治安處罰。
鄭東公安分局龍湖派出所連夜審批,將駕駛渣土車闖入嚴管示范路的丁某、盧某、李某、毛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五百元,4名違法駕駛員認識到了嚴重性,愿意接受處罰,并表示在今后的駕駛工作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出行。
這是鄭州市發(fā)布《關(guān)于進一步加強嚴管示范路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來,首次由屬地公安分局和交警大隊聯(lián)合執(zhí)法,對違反公告的渣土車違法駕駛員進行治安處罰的案件。(記者 王韶卿 通訊員 邢紅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