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有時候能騙到錢,不一定是被騙者沒有防范之心,有時候可能真是趕巧了。鄭州一男子與朋友約定在一飯店吃飯,他到飯店后,正在等朋友時,這個朋友微信上說正在買東西,借300元。想著一會兒就見面了,男子放松了警惕,被微信上的這個“朋友”騙走300元。
12月28日上午11時30分許,金水區(qū)鳳凰臺街道巡防隊員魏建立、李書寶巡邏至鳳鳴路與鳳臺路交叉口東北角時,看到一個男子正激動的打著電話,說給對方剛轉(zhuǎn)過錢,怎么又拉黑了。巡防隊員忙前上詢問出了什么事。
男子稱,他姓海,本來約了朋友到這邊的一家涮鍋吃飯,他提前到了問朋友還要多久到,朋友說大概20分鐘。掛了電話,他就在飯店等,幾分鐘后,微信提示有人要加好友,一看頭像正是邀約的朋友,海先生沒有懷疑就加了。加微信后,“朋友”說買東西錢不夠了,讓他轉(zhuǎn)300元給他。因為馬上就要見面,海先生也沒有多想,馬上就給轉(zhuǎn)了300元。可沒幾分鐘,“朋友”又微信說錢還不夠,讓再轉(zhuǎn)300元。這時,海先生才發(fā)現(xiàn)不對勁兒,于是就微信里問一些朋友知道的事試探,看到海先生起了疑心,對方馬上就把他給拉黑了。他想完了,肯定是被騙了,剛就是給朋友打電話確認的,朋友說他沒有讓轉(zhuǎn)錢。
海先生準備自認倒霉。巡防隊員說,不能任由騙子逍遙法外,起碼也也要給大家提個醒,應(yīng)該去報警。
隨后,巡防隊員幫忙帶他到附近的未來路派出所報了警。民警記錄備案后,表示一定會盡最大能力打擊信息詐騙。
巡防隊員提醒大家,凡是涉及到錢款交易,一定要電話核實后再操作,避免陷入信息詐騙。(記者 邱延波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