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買強賣怎么處罰?
1、強買強賣違反了消費者法律規(guī)定,強買強賣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行為。
2、強買強賣明顯地破壞了自由、平等的社會市場經濟秩序。對于這樣的違法行為,要嚴厲的制裁,以保證市場經濟能夠健康、平穩(wěn)地向前發(fā)展。
3、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如何認定強買強賣?
1、客體要件。本罪不僅侵犯了交易相對方的合法權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場秩序。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與過失不構成本罪。